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所有权是什么性质
释义
    本文介绍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派生他物权的情况,同时强调了所有权的社会性、本源性和弹力性。最后,文章分别介绍了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版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
    所有权具有整体性,它不是四项权能在量上的总和,而是一个浑然一体的权利,不能在内容或时间上加以分割。
    由此所有权才可以派生出他物权,即他物权系从所有权上新创设而取得,而非从所有权中分割取得。
    2、本源性
    所有权是他物权之母,经济越发达,所有权产生出他物权的情况就越多。
    3、弹力性
    所有权虽受他物权的限制,但他物权一旦消灭,所有权即恢复其圆满状态,因此所有权犹如弹簧,可因承受负担或负担的消除而伸缩。
    4、永久性
    所有权无存在期限的限制,可永久存续,因此为无期限物权,此与他物权及债权均有不同。
    5、社会性
    为社会公益之需,所有权在现代社会中应受法律限制,由此使所有权呈现较强的社会化色彩。
    二、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版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版权和使用权的性质不同、概念不同。版权就是著作权,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等等。使用权就是行使上述署名权、出版权等权利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拓展延伸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所有权指的是物品或财产的法律归属,即谁拥有该物品或财产。使用权则指的是物品或财产的实际使用权限,即谁可以在何时何地使用该物品或财产。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也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在房地产领域,所有权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归谁,使用权指的是房主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包括居住、出租等。在知识产权领域,所有权指的是知识产权的法律归属,使用权指的是谁可以在何时何地使用该知识产权,例如专利、商标等。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在法律和实际生活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涉及这些权利时,应当仔细区分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结语
    所有权具有整体性,不能分割;是他物权之母,可派生出他物权;具有弹力性,可因他物权而伸缩;无存在期限的限制,可永久存续;具有社会性,受法律限制较强。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版权和使用权的性质不同,使用权是指行使上述署名权、出版权等权利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二条\t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二条\t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
    其他按份共有人的请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一)未在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或者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
    (二)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八条\t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
    当事人以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动产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当事人以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
    法律对不动产、动产物权的设立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认定权利人是否为善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12: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