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索赡养费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
释义 | 依法追索赡养费的证明材料包括: 1、证明赡养人和被赡养人身份和二者间关系的材料; 2、证明被赡养人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材料; 3、证明赡养人有赡养义务和赡养能力的材料。 一、共同赡养人是什么 共同赡养人是,老人有一个以上的子女,所有的子女为共同赡养人,共同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老人何时能获取子女的赡养权或子女对老人达到多大年龄开始承担赡养义务,目前我国法律没有作出年龄段的规定。法律规定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 二、女婿对女方父母有赡养义务么?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女婿具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但是女婿应该协助女方履行赡养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三、附条件赡养协议有哪些情形出具 在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订立附条件的赡养协议。赡养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赡养人应尽的赡养义务;赡养费等。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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