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证明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明方式有: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三、交通事故被扶养人包括配偶吗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不包括配偶,被抚养人是指未成年子女,而夫妻之间有扶养的义务,配偶可以成为被扶养人。一般来说,对于被扶养人的认知,大都定位为当事人的父母和其未成年的孩子。但在法律中,还有一部分人也可能被当作被扶养人,那就是当事人的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