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登记要怎么办理 |
释义 | 房产登记的办理是: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房产登记证。 一、法律规定通知办房产证有期限吗 法律规定通知办房产证是有期限的。当事人已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一般在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当事人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可以取得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房子过户需要登记费和工本费,具体的过户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等需要的材料; 3、受理后,审核提交的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济南单位自建房屋首次登记办理要多久 一般需要2、3天。视情况而定。 1.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归档手续; 2.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提出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 3.登记机构审核登记,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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