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营业执照公示怎样弄 |
释义 | 1、首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直接在百度里搜索即可)。 2、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其次,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在接下来的页面里,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5、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子化流程设立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6、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示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在公告后,公示系统会显示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后)。 7、在公告满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面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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