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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主可以强制的迁出户口本上的人吗
释义
    户主是没有办法强行让户口本上的人迁出的,而且迁出户口还必须得有具体地点进行户口接收、落户。
    一、户口迁回原籍有什么手续
    首先,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口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件;然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准迁证;最后拿着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二、再婚后怎么办理户口迁移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及需要的证件,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三、已婚户口还能回原籍吗
    已婚户口是可以回原籍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已婚迁出就不能再迁回原籍的,只要符合迁移制度都可以回迁。那么首先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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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2: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