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产权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商品房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房屋用益物权和房屋担保物权。房产过户需要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产权登记申请。办理过户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如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等。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代办。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方需在三个月内到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资料。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商品房产权包括什么权利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包括的基本权利有房屋所有权、房屋用益物权、房屋担保物权三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产证怎么过户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楼的房屋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结语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产权的基本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房屋用益物权和房屋担保物权。对于房产过户,买卖双方需准备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手续。随后,买方需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提交相应的证件和资料。办理过户手续需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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