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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变更后原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办?
释义
    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
    一、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担责么
    此处的法人一般是指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不需担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由于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实际上是转化为公司的资产,股东所拥有其他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公司需对外承担债务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负责清偿债务,不能由股东承担连带或者补充责任。但也有3种例外: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股东需要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责任。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人是什么职责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故公司法人没有事何职位这一种说法。
    风险:1、对外承担责任的风险;2、无法进行真实意思表示的风险;3、无法顺利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三、公司股东承担哪些法律义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法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5、追加出资义务;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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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2: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