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变更后原法人的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
释义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依然由公司承担。原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的,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一、公司帐户的钱可以转到法人代表私人账户吗 公司账户里的钱不能直接转入法定代表人的私人账户。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根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账户里的钱属于公司所有,是公司的独立财产。法定代表人是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人,法定代表人并不等同于就是公司本身,其对公司的财产无权进行直接的支配,公司的独立财产不等同于法定代表人的私人财产,其不能将公司账户里的钱直接转入法定代表人的私人账户,否则是违法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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