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税务登记证非正常注销怎么办?
释义
    税务登记证非正常注销怎么办?被注销税务登记的非正常户,又前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稽查结案予以处罚的,税务机关对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沿用原纳税编号),纳入正常户管理。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后,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而继续从事原业务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重新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一般一至二年验证一次,三至五年换证一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管理科登记窗口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下: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0: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