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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湘潭普通护照办理地方在哪
释义
    湘潭市普通护照办理地点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区4、5、6、7号窗口,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公民因非公务原因出国需要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并且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在国内,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需要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法律分析
    一、湘潭市普通护照办理地点是哪里?
    湘潭市宝塔街道湖湘西路1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区4、5、6、7号窗口。
    二、湘潭普通护照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护照法》的规定,普通护照是出国、出境、旅行、团聚、签注等活动的有效证件。湘潭市作为湖南省的一个地级市,拥有自己的护照办理地点。根据公开信息,湘潭市普通护照办理地点包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和市民政局出入境管理科。
    此外,湘潭市还设有两个护照自助办理机,分别位于岳塘区友谊路9号和雨湖区书院路32号。这些办理地点和自助办理机均接受市民的护照办理需求,方便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出国、出境等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护照时,市民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同的申请材料。办理护照的过程中,市民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便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确保办理效率。
    湘潭市普通护照的办理地点和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建议市民在办理前先查询当地出入境管理局的具体通知和指引,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六条 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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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8: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