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出入境通行证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
释义 | 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申请步骤包括准备材料、在线预约、到窗口办理、缴纳费用和领取证件。办理依据是《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护照、签证等材料,进行在线预约,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并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最后领取证件。 法律分析 一、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申请步骤如下: 1. 准备材料:请确保您已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签证等。 2. 在线预约:访问湘潭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网站,进行在线预约。 3. 到窗口办理: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4. 缴纳费用:确认所需费用,前往指定银行或通过在线支付平台缴纳费用。 5. 领取证件: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湘潭出入境通行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办结。 二、湘潭出入境通行证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十四条: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出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公境出〔2007〕2223号) 第十六条: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外国护照、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通过公安部“全国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数据库”和“全国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数据库”对其进行身份核查。有关审批签发、制作、不予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等的程序、要求参照边境地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的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办理依据和流程如下: 1. 办理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规定,对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确有必要临时入境或者超过停留期限停留的外国人,可以签发临时入境许可证。 2. 办理流程: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办理,应由湘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申请人应向湘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护照、签证等,并经过湘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签发湘潭出入境通行证。 3. 有效期限: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有效期限根据停留期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如7天、14天、30天等。 4. 办理费用: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办理费用根据停留期限和所需材料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为200元人民币。 5. 特别提示:申请人应提前了解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办理流程和要求,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产生的不便。 总之,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向湘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获得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用于临时入境或者超过停留期限停留。 结语 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申请步骤和办理依据已经详细说明,请确保准备材料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湘潭出入境通行证的办理可以帮助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申请领取出境通行证,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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