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适用占有返还请求权吗 |
释义 | 此项权利的行使,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比如占有的动产被盗抢、不动产被霸占等。没有他人的积极侵夺行为则无此请求权,如借用人期限届满不返还借用物,遗失物被拾得人占有,均不能认为是侵夺占有。享有该请求权的主体既包括直接占有人也包括间接占有人,不论有无正当原权,也不论善意还是恶意,只要是被侵害的占有人都享有此权。但占有辅助人不能作为此项请求权的主体,只能以占有人的名义来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此项请求权的相对人不限于最初的侵夺者,还包括侵夺者的概括继受人。对于不具备即时取得条件的善意特定继受人,由于其不了解侵夺的事实,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和保证交易的安全的考虑,应对其已确定的占有加以保护,因而其不应作为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相对人。 第一、请求权人应为占有人,非占有人即使对占有物享有合法的权源,也不能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第二、须有占有物被侵夺。侵夺,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第三、相对人应为侵夺人。第四、占有物仍然存在并可返还,方可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一、合法占有该不动产怎么判定 凡有法律依据,即依照法律规定、所有人的意志、行政命令或法院裁判以及其他合法原因而实行的占有,叫做合法占有。 不是,按照有无正当权源,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其含义和法律后果与合法占有、不法占有类似。 有权占有的含义: 1、有权占有(正权源占有)是指有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占有,如保管人,承租人,质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 2、有权占有,主要是指给基于合同等债的关系而产生的占有。如: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对寄存物的占有。 3、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例如基于租赁关系和留置权而产生的占有即为有权占有。 二、占有保护请求权分类 1、占有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占有不是一种权利,只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就是一种对物的实际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其规定,并对这种事实状态予以法律保护,使其具有准物权的性质。 2、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须注意的是这里的物并非必须是独立的物,对某一独力物的某一部分亦可成立占有。 3、占有是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这种管领力,就是对物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能力。空间、时间和法律上的结合是判断事实上管领力的标准。空间上的结合表明特定物在特定人的控制下,时间上的结合要求这种控制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上的结合强调控制的效力而非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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