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可能会拒绝赔偿,常见的理由是被保险人的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对于支架相关并发症的赔偿,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但《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拒绝赔偿,同时被保险人有权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并且需要对赔偿标准进行公开和透明。 因此,保险公司拒赔支架相关并发症的理由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若被保险人认为理由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损失进行核定并确定赔偿数额。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核定和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单位可向个人追偿。 3.《保险法》第八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核实损失,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4.《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免责事项、赔偿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和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