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查实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奖励。其中,举报违法排污可能造成一般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线索的,奖励5000元~1万元;举报违法排污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且公安部门对被举报人实施行政拘留的,奖励1万元~3万元;人民法院判决被举报人或相关人员犯污染环境罪的,为特别重大价值线索,奖励5万元~10万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