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名誉权的法律保护 |
释义 | 1.企业等单位有没有名誉权? 答案是肯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法人单位享有名誉权。 2.侵犯企业名誉权有哪些形式? 其实侵犯企业名誉权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形式是差不多的。主要有:侮辱、诽谤、诋毁等方式。 3.侵犯企业名誉权应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即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对侵犯企业名誉权者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地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规定,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又作更具体的解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即:原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管辖。 5.如何计算因侵权造成的损失? 因名誉权受到侵害使生产、经营、销售遭受损失予以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按照确因侵权而造成客户退货、解除合同等损失程度来适当确定。 6.企业名誉权受侵犯可否要求精神赔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企业单位的精神赔偿要求不会被支持。 7.侵权者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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