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董事长何种职权 |
释义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一、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怎么办?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申请监察机关举报。这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以及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当然如果损害了职工利益,也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二、有限公司董事长怎样产生? 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产生自股东大会,董事长产生自董事会,代表广大股东的利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三、股东会应该提前几天召开 股东会召开需要提前通知的期限: 1、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规定的,规按规定执行; 2、如果公司章程未规定,应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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