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答辩期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答辩阶段的注意事项如下:在被告出庭人员不合法的情形下,首先指出对方出庭人员不合法,表明对被告方的答辩意见将不予回应(视同缺席)的态度,然后,围绕自己的证据结合法律规定阐明原告方的主张。开庭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庭审设施——录音、录像、显示屏是否全部开启并能正常工作。若发现庭审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定要求及时修复设备,若不能及时修复设备则要求更换功能齐全并能正常工作的法庭开庭。否则,当事人可以要求休庭中止审理并拒绝开庭; 2、查看法官、代理律师是否按规定着正装出庭。若法官未着法官袍出庭,可要求审判长休庭,候法官穿戴好法官袍后再行开庭。若律师未着法袍出庭,可要求审判长休庭,候律师穿戴好法袍后再行开庭。 一、刑事律师在法庭辩护流程是怎样的? 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③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④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二、被告能否要求延期开庭 被告能要求延期开庭。在诉讼过程中,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之一是查明是否有延期审理。当事人或者诉讼参与人不能出庭的,需要及时通知审判长,合议庭决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审理或者中止诉讼。决定延期审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决定中止诉讼的,应当向当事人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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