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案件举证怎样写 |
释义 | 民间借贷诉讼中举证按照法律规定举证,证明借贷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 (一)证明借贷合同、借贷承诺生效的信函或电子信函; (二)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 (三)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借贷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的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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