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署后,劳动者能否保留一份?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内容,包括协商一致、签字或盖章生效以及必备条款等。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分析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署后,劳动者是否有权留存一份合同副本?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署后是有权留存一份合同副本的。这份合同副本对劳动者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保障作用。通过保留合同副本,劳动者可以随时查阅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在需要时进行合法维权。同时,合同副本也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可用于解决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后务必保留一份合同副本,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此外,劳动者有权留存一份合同副本,以便随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在需要时进行合法维权。保留合同副本不仅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还可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后保留一份合同副本,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