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 |
释义 |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书面签订合同的,应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可在劳动者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改制时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续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订立。用人单位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应该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所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要书面的形式签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确认? 根据劳动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其签署需要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是为了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发生纠纷和误解。通过书面确认,双方可以明确约定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包括工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等,从而建立起明确的雇佣关系。因此,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署必须要有书面确认。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为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尤其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是如此。书面确认的目的在于保护雇主和雇员的权益,避免潜在的纠纷和误解。通过书面确认,双方可以明确约定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确立明确的雇佣关系。因此,为了保障双方权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署必须得到书面确认,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并为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