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证据三性有异议可以针对这一性质提出自己的质疑,也可以回答需要进一步的审查和评估。 对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确实性和足够性。如果被问到对证据的三性是否有异议,回答的方式可以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自己认为证据具有三性,那么可以直接回答“没有异议”,并对证据进行分析和说明; 2、如果对证据的某一性质有异议,可以针对这一性质提出自己的质疑,比如认为证据的合法性存在问题、确实性不足或者足够性不够等等。需要在表述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撑自己的观点; 3、如果不确定证据的三性是否存在问题,可以回答“需要进一步的审查和评估”,并对证据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证据是否具有三性。 证据的三性认定方法: 1、 首先需要符合真实性,这是其他证据性质的基础。真实性包括形式真实和内容真实。形式真实是指证据的形成过程是真实非伪造的; 2、 其次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合法性包含主体合法、来源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 3、最后,证据需要符合关联性。关联性重在体现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间存在客观联系。 综上所述,回答对证据的三性是否有异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回答,需要充分考虑证据的来源、性质和可信度等因素,以确保对证据的评估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