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通普通卡/优惠卡办理须知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合肥市区普通卡、公交优惠卡和老年人卡的申请、办理、年审和充值等相关事项。普通卡和公交优惠卡可以在客服中心或授权网点办理,而特种卡则需要按照通卡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各卡种的年审时间和办理证件也有所不同,例如学生优惠卡需要提供学生证和一张免冠近照,而军人卡需要提供军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和一张免冠近照。充值时需要提供充资金额和充资票据,并在查询机上查验。 法律分析 一、申请办卡 1、费用标准 (1)普通卡、公交优惠卡(除本市老年人卡外)申请需要支付20元/张的押金。 (2)特种卡按照通卡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2、办卡地点 (1)普通卡、特种卡可在通卡公司客服中心(淮河西路454号)及授权的所有网点办理,无需任何证件。 (2)公交优惠卡可在公交集团综合服务大厅(和平路272号)办理。 3、办卡证件 ①学生优惠卡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本学期注册学生证、一张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办理。中考入学新生无学生证可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单。办理对象为合肥市普通中、小学学生。 ②低保成人卡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合肥市低保证、低保金存折、一张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办理。办理对象为合肥市当年领取低保的成人。 ③低保学生卡凭办理学生优惠卡的资料及家庭的合肥市低保证、低保金存折、户口簿、一张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办理。办理对象为合肥市当年领取低保金的家庭中的普通中、小学学生。 ④老年人卡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敬老优待证、一张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原则)办理。本市(三县除外)初次办理免收卡片押金及卡套费;若因遗失、损坏等原因再办,须收取卡片押金20元及卡套费1元。办理对象为合肥市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 ⑤军人卡现役军人卡、伤残军人卡凭市双拥办介绍信、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身份证、一张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原则)办理。办理对象为合肥市现役军人、伤残军人。 ⑥残疾人卡凭本人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合肥市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申请表、两张二寸照片、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单(强制),由市残联和公交集团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办理对象为盲人和二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 二、充资 1、通卡公司及其授权的所有网点办理充资。 2、充资金额须为10元的整数倍,卡内储值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 3、充资时,请报清充资金额,当面点清钱款,索要充资票据并核对,在查询机上查验。 三、公交优惠卡年审 1、年审时间: (1)学生优惠卡、低保学生卡年审时间为每年8、9月份。 (2)低保成人卡、军人卡、残疾人卡年审时间为每年11月份。 (3)合肥市区以外的老年人卡年审时间为每年4、5月份。合肥市区内(包括三县)的老年人卡无需年审。 2、年审事宜 (1)各卡种年审期内,持卡人携卡及办卡证件,到公交集团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2)逾期未审或年审未通过的,刷卡时将按普通卡收费标准收费;年审未通过的,可办理退卡业务。 (3)逾期补审的,凡符合原办卡条件均可恢复卡内信息,自补审之日起正常使用。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肥通普通卡和优惠卡的申请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1. 申请人应携带有效的学生证或身份证至合肥通客服中心办理; 2. 缴纳相应的费用; 3. 填写《合肥通普通卡/优惠卡申请表》; 4. 提供相关资料,如近期免冠证件照、合肥通卡号等; 5. 缴纳申请费用后,合肥通客服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合肥通普通卡和优惠卡的发行价格应根据不同级别和用途确定,并实行差别化票价。 综上所述,合肥通普通卡和优惠卡的申请流程应遵守上述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办理合肥通普通卡和优惠卡,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非法流通。同时,合肥通公司应加强对合肥通普通卡和优惠卡的管理,确保卡片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结语 申请办卡需要支付20元/张的押金,可在通卡公司客服中心及授权网点办理。各卡种年审时间及地点不同,需携带办卡证件及相应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未审或年审未通过的需按普通卡收费标准收费,年审通过的则可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五十四条 经持卡人申请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后,发卡银行在一个账单周期内只能提供一次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在一个账单周期内只能收取一次超限费。如果在两个连续的账单周期内,持卡人连续要求支付超限费以完成超过授信额度的透支交易,发卡银行必须在第二个账单周期结束后立即停止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直至信用卡未结清款项减少到信用卡原授信额度以下才能根据持卡人的再次申请重新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八十六条 收单银行应当采用严格的技术手段对收单业务移动受理终端的使用进行监控,并不定期进行回访,确保收单业务移动受理终端未超出签约范围跨地区使用。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八十五条 收单银行应当加强对收单业务移动受理终端的管理,确保不同的终端设备使用不同的终端主密钥并定期更换。收单银行应当严格审核特约商户安装移动受理终端的申请,除航空、餐饮、交通罚款、上门收费、移动售货、物流配送确有使用移动受理终端需求的商户外,其他类型商户未经收单银行总行审核批准不得安装移动受理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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