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对于借条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36%。如果约定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出借人即使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然,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并不是全部无效,而是部分无效。 2、对于借条的利率,约定在24%至36%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要求退还,未支付的,法院也不支持。因此对待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利息,属于可以按照当事人自由约定。 3、对于借条的年利率在24%以下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这部分是绝对有效的。 一、有借条但对方不承认怎么处理?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证明双方有债权关系的最好凭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借条的内容进行还款,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利走诉讼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债权人也要确定在起诉时诉讼时效没有过,而且还有其它的证据, 这样自己的申请才能获得法院的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