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告属于规范性文件? |
释义 | 通知属于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名称除不能使用“令”外,可使用“规定”、“办法”、“规则”、“细则”、“意见”、“决定”、“通知”、“公告”、“通告”等所有行政公文的文种。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类型。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主要存在两种类型:一是参照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格式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此类文件一般表现为针对某些行政管理事项作出的比较系统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内容完整、章节统一、格式规范,程序严格,属于相对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公文主体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其内容负有部分行政规范的文件。此类文件的主体内容不具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特征,但文件中夹杂有一些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和解释的内容,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不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由于前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征明显且数量较少,比较易于确认;而后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征模糊且数量较大,不易确认,这是造成目前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对此,建议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在制发公文时,应当尽量减少制发属于第二种类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利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 规范性文件包括哪些? 1、广义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2、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当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法律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