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占有罪和侵占罪有何不同 |
释义 | 非法占有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于名称上的误读。刑法中没有“非法占有罪”这个概念,我们平时所说的“非法占有罪”实际上指的是侵占罪。侵占罪指的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而渎职罪则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而渎职罪则多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 法律分析 一、非法占有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没有区别,刑法中是没有“非法占有罪”这个概念的,我们老百姓平时说的“非法占有罪”,实际上就是侵占罪。之所以造成这种名称上的误读,是因为刑法对侵占罪的规定中含有“非法占有”这一字眼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与渎职罪区别是什么 客体方面不同,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而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不同,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而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方面不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而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不同,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而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 结语 非法占有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于名称上的误读。刑法中并没有非法占有罪这个概念,我们平时所说的非法占有罪实际上就是指侵占罪。侵占罪在刑法中规定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而渎职罪则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而渎职罪则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方面,侵占罪适用于一般主体,而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侵占罪必须出于故意,而渎职罪则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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