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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释义
    法律分析: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出现借贷方破产的情况,清算程序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破产申请:借贷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 破产财产清单的编制:由借贷方或者破产管理人编制,并报经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审议;
    3. 破产财产处置: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破产财产依次清偿债权;
    4. 破产财产的分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剩余破产财产分配给借贷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破产,适用破产法的规定。」
    2. 《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破产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3. 《破产法》第三十四条:「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编制破产财产清单,并报经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审议。」
    4.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在破产清偿完毕后有剩余破产财产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配给债务人。」
    以上是民间借贷纠纷中进行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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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5: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