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破产的是需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不够清偿的,需要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需报送公司登记机关,之后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剩余债务就不再偿还。 一般是要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如果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清算机构依法清理企业财产的,可以起诉,主张债权,直接受偿,可以通过起诉和清理所得财产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