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成母亲的姓。如但需要经过男方同意,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更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十六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六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