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本金算不算利息 |
释义 | 法院强制执行本金,如果法律文书只判偿还本金,那么一般不会有利息,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要是判决里有每年的利息百分比,就按照判决书中判的利息执行。 一、如何计算迟延履行债务期间利息 迟延期间利息包括迟延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息基数应为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一般包括未清偿的本金、诉讼费、公告费等。另外,计算迟延期间利息的期间,迟延期间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有欠条向法院起诉有用吗 有欠条到法院起诉是有用的。 第一、通过法院裁判定纷止争,确定权利义务的内容,比如被告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几日内还款; 第二、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支付金钱债务义务的,可以起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这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合法获得的利益; 第三、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直接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成为执行标的; 第四、被告拒不履行判决的,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采取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等方式来约束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 三、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的数额与利率 计算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方法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中的方法来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该利息的,不予计算;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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