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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认定
释义
    律师回答
    房屋质量问题认定如下: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
    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在商品房买卖中如何认定主体质量问题比较复杂,开发商会在主体质量与非主体质量问题上打擦边球,拒绝按照主体质量处理。
    【延伸知识】在通常情况下,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三种情况:
    (一)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
    (二)虽然在交付前经过验收但验收不合格。
    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至少应当要求出卖人由出示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共同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
    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上述文件,就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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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3: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