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安全威胁的类型有如下几类: 1、窃听。 在广播式网络系统中,每个节点都可以读取网上传播的数据,如搭线窃听,安装通信监视器和读取网上的信息等。网络体系结构允许监视器接受网上传输的所有数据帧而不考虑帧的传输目标地址,这种特性使得偷听网上的数据或非授权的访问很容易而且不易发现; 2、假冒。 当一个实体假扮成另一个实体进行网络活动时就发生假冒; 3、重放。重复一份报文或报文的一部分,以便产生一个授权的效果; 4、流量分析。通过对网上的信息流的观察和分析推断出网上传输的有用信息,例如有无传输、传输的数量、方向和频率等。由于报文信息不能加密,所以即使数据进行了加密处理,也可以进行有效的流量分析; 5、数据完整性破坏。有意或无意地修改或破坏信息系统,或者在非授权和不能监视的方式下对数据进行修改; 6、拒绝服务。当一个授权的实体不能获得应有的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或紧急操作被延迟是,就发生了拒绝服务; 7、资源的非授权使用。 及与所定义的安全策略不一致的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