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明确规定,对于儿童失踪案件,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以后应该马上立案侦查,若因为公安机关的失职才造成儿童不能被及时解救,家长是可以到检察院或监察委等有关部门投诉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话,公安机关没有调查权。 一、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怎么判刑啊?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