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的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的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对被拐卖的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情形。 一、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重大案件: 1、三次或者对三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 2、阻碍解救致人死亡的。 特大案件: 1、五次或者对五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 2、阻碍解救致人死亡二人以上的。 三、绑架妇女成为犯罪嫌疑人一般会判几年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二十九)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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