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企业与相关企业有什么不同的 |
释义 | 合伙企业不同于个人合伙 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不一样。从法律概念和性质上看,合伙企业是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因为合伙企业是企业,所以须强调其组织性。而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人合伙是一种法律行为,强调的是合伙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即契约性...全文 个人合伙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异同 首先合伙企业没有个人的. 合伙企业财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一人公司所有的财产都是一人拥有,负债也是一样的. 首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 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全文 对个人合伙民事地位的认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合伙方式进行的经营活动越来越多,合伙已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经营方式,但有关个人合伙民事地位的问题,或者说个人合伙的主体资格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对此实务界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确定个人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这不仅对民事活动的开展和权益的维护有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具有重大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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