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生育津贴报销流程2023 |
释义 | 本文详细阐述了2020年青岛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及金额。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费用将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出院时直接结算;市外定点医院申请人需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生育津贴金额根据分娩方式、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顺产、难产、剖宫产分别对应2000元、2900元、3800元,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术、卵巢肿瘤切除术、阑尾炎切除术分别对应3600元、4500元、6000元,二次剖宫产对应40 法律分析 2020年青岛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 在青岛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费用将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出院时直接结算。 2.在市外定点医院: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二、青岛生育保险多少钱 1、顺产/难产/剖宫产:一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三级医院3800元; 2、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术:一级医院3600元,二级医院4500元,三级医院5400元; 3、剖宫产卵巢肿瘤切除术:一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三级医院5700元; 4、剖宫产阑尾炎切除术:一级医院4200元,二级医院5100元,三级医院6000元; 5、二次剖宫产:一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4900元,三级医院5800元; 6、多胎妊娠顺产:一级医院3100元,二级医院4000元,三级医院4900元; 7、多胎妊娠难产:一级医院3200元,二级医院4100元,三级医院5000元; 8、多胎妊娠剖宫产:一级医院37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500元; 9、顺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0、难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1、剖宫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2、顺产产后产褥感染: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3、难产产后产褥感染: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4、剖宫产产后产褥感染: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标准如下: 1.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月将生育保险待遇划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向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开具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凭证。 以上规定是为了规范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保障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要按时申报生育保险待遇,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结语 2020年青岛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及生育保险金额如下: 1. 在青岛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费用将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出院时直接结算。 2.在市外定点医院,申请人需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生育保险金额如下: 1. 顺产/难产/剖宫产:一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三级医院3800元。 2. 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术:一级医院3600元,二级医院4500元,三级医院5400元。 3. 剖宫产卵巢肿瘤切除术:一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三级医院5700元。 4. 剖宫产阑尾炎切除术:一级医院4200元,二级医院5100元,三级医院6000元。 5. 二次剖宫产:一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4900元,三级医院5800元。 6. 多胎妊娠顺产:一级医院3100元,二级医院4000元,三级医院4900元。 7. 多胎妊娠难产:一级医院3200元,二级医院4100元,三级医院5000元。 8. 多胎妊娠剖宫产:一级医院37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500元。 9. 顺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0. 难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1. 剖宫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2. 顺产产后产褥感染: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3. 难产产后产褥感染: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4. 剖宫产产后产褥感染: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十二条 职业学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收取学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减免;不得以介绍工作、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 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购买服务,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措施,对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扶持;对其中的非营利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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