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分期付款步骤有哪些 |
释义 | 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如果当事人需要分期付款的,需要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向行政机关提供能证明自己确有经济困难的材料;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当事人就可以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罚款。 一、行政拘留二十天,能不能暂缓执行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暂缓执行: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5、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要多久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是送达给当事人时生效,若行政机关作出警告或者其他可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立即生效,行政机关可当场立即执行;如果是其他处罚种类,例如罚款,一般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执行。 三、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提供以下材料:一、条件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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