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是 |
释义 | 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要约而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承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并且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一、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 二、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的成立需要要约和承诺行为,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内容,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要约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若不需要通知,做出相应的承诺行为时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因此在承诺生效时,合同即生效。 三、合同怎么订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个有效的要约包括:1、内容具体明确;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