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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有哪些
释义
    一、《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
    1、房屋所有权人:填写房屋登记簿上注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共有的,填写持房产证的所有权人,而其他共有人可以填写在附记栏中。
    2、房屋坐落:填写房屋具体的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的名字、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室)号等。
    3、房屋性质:分别填写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由政府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建设,对购买、租赁对象以及转让有限制的房屋;其他类型房屋不填此项。
    4、房屋状况:登记房屋的,填写“总层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项,登记房屋以外的特定空间或构筑物的,填写“其他”项。
    5、土地状况:由“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组成,“地号”填写土地使用权证上注记的宗地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填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土地使用年限”填写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6、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7、建房注册号: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编制的各登记机构的注册号。
    8、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所有权发证的顺序号。
    9、登记机构(盖章):套印房屋登记机构印章。
    10、填发单位:加盖具体承办登记事务的单位的印章。
    11、登记时间:填写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时间。
    12、附记:填写共有人及所占份额、构筑物有关状况的描述等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13、其他:填写房屋以外的特定空间、构筑物名称等。
    二、《房屋他项权证》填写说明
    1、房屋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2、他项权利种类: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3、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4、债权数额: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5、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6、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7、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8、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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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8: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