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质押权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
释义 | 转让质押权需通知债务人,否则无效。质押完成后需协商同意才可转让。质权人需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债权转让所得需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一、转让质押权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转让质押权是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对于质押权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可以进行质押权转让。 《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三、债权转让税收要怎么缴纳 转让债权的公司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预缴申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转让质押权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质押权转让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等。债权转让所得应并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质权人行使质权时需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二百零三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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