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房东不允许转租的情况? |
释义 | 房东一般不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但可以通过商议和转让等方式解决。转租是指承租人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转让是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转租需得到房东同意,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承租人需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可能导致合同解除。因此,不要擅自转租房屋。 法律分析 现实生活中,房东为了稳定的租金收益和便于管理出租的房屋,一般不同意承租人将房屋全部转租。如果租客确实有转租的需求,可以事先取得房东的同意再将房屋转租。如果房东不同意转租怎么办呢?其实可以这样解决,房东出租房屋主要是为了租金收益,这时可以和房东耐心商量,取得房东的同情,并保证房东的收益不会受到转租的影响。如果房东还不同意,可以尝试转让的方式。比如租期不到时,可以和房东商议帮房东找新的租客,让新租客和房东签订新的租房合同,另外解除自己的租房合同。这样以后所有事项是新租客和房东的责任,和自己再没有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影响房东自己对房屋的管理权和收益,房东会同意转租的。 什么是房屋转租,转租和转让不一样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通常称二房东)在租赁期间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转租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况:一、承租人将房屋整租后,将部分房间转租;二、承租人在无法继续租住时,将房屋全部转租;三、“职业二房东”将房屋转租获得租金差额收益。转租不影响现有租房合同的法律效力,二房东和房主的租赁关系仍然存在。而转让是将承租权转让,转让后二房东与房主不再有租赁关系。当房屋转租时,二房东对房屋承担责任,当出现损失时,房东向二房东索赔。如果是次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二房东在赔偿房东损失后可以向次承租人追偿。 擅自转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转租的合同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承租人不仅要面临房东的追责,还要承担次承租人的追责。所以未经房东同意,不要擅自转租。 总结: 结语 在现实生活中,房东通常不同意承租人将房屋全部转租,但如果租客确实有转租需求,可以事先取得房东的同意。如果房东不同意转租,可以通过耐心商议和转让的方式解决。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与转让不同。转租不影响现有租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承租人应对转租引起的损失负责。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承租人还可能面临房东和次承租人的追责。因此,未经房东同意,不要擅自转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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