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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相互宝重疾险,有没有必要披露过去的健康状况?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诚信原则,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其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于保险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信原则,遵守公平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五条第一款: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重大隐瞒或者欺诈行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结论:投保人在购买相互宝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披露过去的健康状况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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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