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诚信原则,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其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于保险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信原则,遵守公平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五条第一款: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重大隐瞒或者欺诈行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结论:投保人在购买相互宝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披露过去的健康状况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