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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没还完的时候能卖吗
释义
    1、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办理更名
    如果是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房子,进行个人交易的话,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更名的。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办理呢?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才可以换取新的房屋产权证。
    2、换证需贷款行提供证明
    按揭买的房子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之后,才能办理房屋出售和房屋更名。因为在房屋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期间,房屋权上面有“房产抵押”字样。所以房主需要等到贷款还完之后,携带银行提供的他项权利证、贷款还清证明以及有“房产抵押”字样的房屋产权证、个人身份证明到所在城市的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服务换取没有“房产抵押”字样的产权证,之后才可以办理正常的房屋更名交易。
    3、可通过押尾款方式出售
    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主如果真的是需要出售的话,可以采用买方留有尾款,等待原房主还清贷款的时候,再去办理房产更名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需要一次性付完全款而且不可以像银行申请贷款。至于尾款多少比较合适,这需要交易双方来协商,记得将留尾款以及更名的方式在合同中写清楚。其实,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进行交易的话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因此,为了减少风险,交易双方可以通过中介签订三方买卖合同。
    4、无产权证房屋买卖风险大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进行交易的话,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购房者如果买了这样的房子,其实就是只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权。购房者想要降低风险的话,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售房者今后不更名的违约责任,还需要留一定的尾款。如果有第三方中介公司介入签订第三方合同的话,也可以降低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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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