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看守所取保候审为一千到五千元。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