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押金不属于合同,不具有合同性质。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当事人可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分析 押金不属于合同,押金没有合同性质。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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