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何时可以实施交通管制? |
释义 | 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措施,包括封闭道路、禁止通行等,旨在保障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和财产损失。必须是遇到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情况,并经过其他措施无法消除影响安全因素时才采取。其他措施能够消除影响安全的因素时,应优先选择轻度措施。 法律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这样规定主要是从交通安全的角度考虑,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遭受损失,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具体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发生下列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有权实行交通管制的措施:(一)遇有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地震灾害、山体滑坡等;(二)遇有恶劣气象条件,如冰雹、暴雨、大雪、大雾能见度低等;(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车辆追尾、车辆相撞致使多人伤亡等。对于遇到上述严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实行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是指封闭道路或者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在双向、多向道路双向、多向通行、改变日常通行方向、通行规则等措施。交通管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特殊情况下不得已才采用的一种方法。也就是说,必须是遇到了本条所规定的已经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的情形,并且采取其他措施,如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疏通、引导交通或使用人工消除障碍等无法消除影响安全的因素,为保证车辆和人员交通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其他措施能够消除影响安全的因素,应当优先采取其他程度较轻的措施。 结语 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遇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重大交通事故等威胁交通安全时,交通管制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安全,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在采取交通管制之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尽力采取其他措施,如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疏通、引导交通或使用人工消除障碍等。只有在其他措施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才能实行交通管制。因此,为了确保车辆和人员的交通安全,交通管制措施应当谨慎使用,优先选择其他程度较轻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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