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有哪种情形交通警察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强制保险标志的;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的等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发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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