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的,应作以下处罚:由交管部门对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拘留等。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行为人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