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耕地上建的房屋在拆迁时能得到补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该条法律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因此,农民在未经任何审批程序即在耕地上自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如果耕地遇到征收,征收部门只会给予土地的补偿款,关于耕地上违法建设的房屋,是没有补偿的。因此,在耕地上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任意在耕地上建设房屋是有风险的,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擅自在自家耕地上建设房屋,否则,在耕地遇到征收时,地上所建的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一、商铺地面下挖是否合法 商铺地面下挖不合法。商铺地基是不允许下挖的,被发现可能会被责令限期自行恢复,接受复查。具体事宜可咨询商铺物业及房屋中心。如果在动工的同时造成社会危害程度高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羊元拆迁开发商领取什么补贴政策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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