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款属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买房需看资金来源,属婚前财产则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承租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 法律分析 协商分割,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做出判决。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已全额付款的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已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拥有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在婚前已全额付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就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在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该房屋仍然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虽然产权证是物权证明,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该视为婚后财产。关键在于出资情况,即夫妻一方是否在婚前已全额付款并获得了房屋权利。 2、夫妻一方在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关乎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积蓄或个人婚前财产来源购买的房屋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即所谓的“万变不离其宗”,因此应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包括贷款)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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